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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届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发布人:庄鸣     发布时间:2021-09-13     点击次数:426

关于2022届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60号)的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研究决定,继续对我校符合条件的2022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现就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我校2022届毕业生中的孤儿、残疾人、城乡低保家庭、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符合多种类型的学生选择其中一种类型申报。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

三.申领发放程序

按五个步骤进行:个人申请——教学学院初审——学校复审公示——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拨款——系统输机——发放补助。

(一)毕业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湖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双面打印,照片需粘贴本人的证件照,不可直接打印在申请表上。)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本地农业银行卡复印件:要求卡号清晰,并注明开户行名称,比如:中国农业银行潇水路支行;

4.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属于孤儿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孤儿证》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提供的孤儿证明原件

  属于残疾人的应届毕业生(特指毕业生本人)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残疾人证》复印件

  属于城乡低保家庭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复印件2021年低保存折发放或领取的清单复印件;如果低保证或存折上的姓名是毕业生父母,需提供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者与低保领取者的关系证明材料(可以提供有证明关系的户口本户主及家庭成员复印件,或户籍部门提供的书面关系证明)

  属于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属于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民政部门核发的父母直系亲属的《残疾人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残疾人证持有人及学生本人)。

属于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扶贫手册(记录内容清晰完整,有帮扶记录、帮扶人签名等材料)。

重要提示: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识别。

(二)学院须完成以下事项:

1.     学院     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

2.《毕业生申请补贴花名册》(附件3)

3.审核毕业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在复印件上“原件已核”并盖上学院公章。

(三)学校事项:

1.复核各学院上报材料

2.将申请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3.填报《湖南科技学院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4.系统输机

5.所有材料报送永州市人社局、财政局

四.申报时间

请各教学学院于2021年10月12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交到招生就业处305室,过期不再接受申报。咨询电话:0746—6381290

附件:1.《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双面打印)

2.     学院     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3.   2022届毕业生申请补贴花名册》

湖南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1年9月8日